韩昌律师,男,中共党员,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,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。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刑事法律风险防范、疑难民事案件代理、公司管理法律事务
韩昌律师自2010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研究,理论功底深厚,能够结合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,对疑难刑事案件由其是经济犯罪、职务犯罪的辩护提出独到的见解,能多角度、全方位地分析案件,能熟练、准确把握案件关键,从而选择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积极应对。韩昌律师多次在《人民检察》、《刑事司法指南》、《法律与生活》等刊物上发表文章,参与编著的《商法教材》正在被本地著名高校法学专业采用。曾荣获成都市司法局优秀党员律师。
韩昌律师先后为数十家国有全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单独或主要办理的有代表性的案件包括:
杨某某诉西昌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纠纷案,韩昌律师担任西昌市国土资源局再审代理人,人民法院驳回杨某某全部诉讼请求;
某国有全资公司诉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,韩昌律师担任西南房屋建筑有限公司一审、执行代理人,成功通过诉讼解除租赁合同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;
代理某国有全资公司诉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,成功通过调解解除租赁合同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;
代理某国有全资公司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,成功通过诉讼解除租赁合同、并挽回损失数千万元;
韩昌律师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提供辩护的案件包括:
代理某自治州卫生局局长胡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,涉案金额一千余万元,最终人民法院认定金额600余万元,并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,案件结果得到当事人充分认可;
代理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杨某贪污、受贿一案,涉案金额30余万元,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决免于刑事处罚;
代理某国有企业董事长曾某某单位行贿一案,涉案金额50余万元,侦查机关认为其行为系个人行贿,经过律师辩护,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,认定其行为系单位行贿,最终以单位行贿罪对被告人判决免于刑事处罚;
代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余某某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一案,侦查机关认为其行为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余万元,经过律师不断与检察机关沟通并提出辩护意见,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;
代理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吴某贪污、受贿一案,涉案金额200余万元,在被告人无法退赃的情况下,经过律师辩护,人民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,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